计量校准活动什么时候启动“偏差”?
1、对于“检定”结论“不合格”,“计量确认”误差又在使用要求范围内的,可以接着使用,无需启动偏差处理。
2、对于“检定”结论“不合格”,误差已经超出使用要求范围,电子仪器校验,而且属于“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质量”设备的“关键或主要”仪表,应当启动偏差调查。
3、对于“检定”结论“合格”,但是检定过程“初始测试值”已经超出使用要求误差范围的,属于“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质量”设备的“关键或主要”仪表,也应当启动偏差调查。检定过程可以将仪表进行维修、调整、校“准”,使之“检定合格”,继续使用。
4、对于“校准”误差在使用要求范围内的,可以接着使用,无需启动偏差处理。
5、对于“校准”误差已经超出使用要求范围的,属于“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质量”设备的“关键或主要”仪表,淮南仪器校验,也应当启动偏差调查。校准过程可以将仪表进行维修、调整、校“准”,使之“误差在使用要求范围内”,测量仪器校验,继续使用。
校准的主要依据是组织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制定的《校准规范》,或参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在《校准规范》中,组织自行规定校准程序、方法、校准周期、校准记录及标识等方面的要求。因此,《校准规范》属于组织实施校准的指导性文件。校准周期由组织根据使用计量器具的需要自行确定。可以进行定期校准,仪器校验单位,也可以不定期校准,或在使用前校准。校准周期的确定原则应是在尽可能减少测量设备在使用中的风险的同时,维持小的校准费用。可以根据计量器具使用的频次或风险程度确定校准的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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